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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留住城市那抹“乡愁”

发布时间: 2017-06-26 15:46:2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朱翔 赵晓

  建于宋嘉定年间的古月桥,是义乌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近年来,义乌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建设与保护工作矛盾凸现,文物遭受破坏、文物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为城市开发造成的文化遗产破坏并非只在义乌出现,国内的例子实在太多。

  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并非与生俱来的矛盾。近年来,义乌市政府和文保部门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积极作为,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都走在全省前列。但是,想要为城市多留一抹“乡愁”,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文物现状

  城市建设屡伤文化遗产

  义乌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8处、义乌市级文物保护点333处。目前,义乌市政府公布列入保护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共计1659处,其中95.8%是古建筑。

  这些建筑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义乌历史渊源与文明发展的重要实物见证和活化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传统文化,体现了义乌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地方特色,是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经济文化强市”不可或缺的元素,保护历史文化建筑意义重大。

  近年来,义乌文物遭受破坏、文物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理清城市发展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城市发展中做好文物保护,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推动城市发展,将文物保护后后续的文物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把保护下来的文物更好的利用,融入到城市建设环境当中去等问题亟待思考和落实。

  部门声音

  全力守护历史文化遗产

  近年来,义乌在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方面,无论是资金投入程度,还是政策扶持力度,都走在全省前列。

  据义乌市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黄美燕介绍,2013年至2016年,义乌市用于保护和修缮不可移动文物的资金分别达到2600多万元、1亿多元、6000多万元和4000多万元。“今年列入预算的资金有8000多万元,后期追加可能会超过1亿元。”她说。

  2013年以来,义乌市政府办公室、文广新局、财政局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古建筑抢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古建筑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文物保护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重大考古发掘及遗址与发掘保护工作方案》等一批文件法规,以进一步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目前,义乌已建立三级文物管理体系,对不可移动文物实行网格化管理。“文物保护已成为政府承担的主要职责之一,各镇(街)承担文物保护和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每一处文保单位都落实了一名业余文保员,财政资金将足额保障文物保护和业余文保员经费。”黄美燕说。

  6月8日下午,义乌召开文物工作会议。义乌市副市长骆小俊分析了近年义乌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文物工作面临的背景和形势,针对新时期下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义乌市文广新局局长楼小明分析了该市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对今年文物工作作出部署。

  6月17日上午,骆小俊、楼小明及义乌市府办相关负责人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赴义亭、赤岸等地检查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骆小俊在义亭镇缸窑村检查时指出,义乌文物资源丰富,各镇(街)要好好利用、深入挖掘,要将文物保护和后续的文物开发利用结合,把保护下来的文物更好地利用,融入到城乡建设环境当中去。上周末,相关负责人又冒着暴雨前往城西街道文保点检查工作。

  本周开始,义乌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将分成三个小组,会同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对义乌165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重点调查。同时,义乌还将成立历史文化建筑保护领导小组,由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长林毅任组长,30多个镇(街)和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

  多为城市留一抹“乡愁”

  中华文化发展繁荣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条件,保护历史文物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到地方考察调研也十分关心文物保护工作。历史文物的命运之殇,不是一个城市、一个地方面临的困局。顶层设计对于历史文物保护,有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与作为。

  近日,省住建厅、省“三改一拆”办、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服务保障全省治危拆违攻坚战,消除历史文化建筑安全隐患的通知》,要求加强濒危历史文化建筑情况的调查核查工作,加大对蓄意拆除破坏不可移动文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对历史文化建筑的分类处置,加强保护利用。

  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国家文物局集中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晚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法人违法六类案件。义乌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云刚表示,义乌将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案件的打击。“对于破坏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送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义乌,部分村庄在旧村改造、危旧房改造中往往采取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突出功能主题而忘掉文化责任,致使一片片历史街区被夷为平地,一座座传统民居被无情摧毁。“他们认为,一条老街、一栋老房子没什么价值。而恰恰老街和老房子反映出城市的变迁,是城市的记忆,很有保护意义。”吴云刚说。

  “每个人都有义务来承担保护文物的责任,为自己也是为子孙多留一抹城市的‘乡愁’。”吴云刚如是说。

  采访手记

  不要拆了“真文物”又建“假古董”

  文物是历史的绝唱。因为有了文物,历史才不会“任人打扮”。

  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不会说谎的历史存档;历史文物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物质和文化财产,也是民族和国家的“根”与“源”。

  城市开发造成文化遗产破坏,国内的例子实在太多。考察背后的动机和原因,既有对历史文化不重视的因素,也有中国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把经济利益摆在第一位的原因。

  近年来,许多城市打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口号。然而,国际化大都市不是指地盘有多大,而是讲历史文化底蕴,有经济实力支撑。有专家说,中国很多城市缺乏个性特征,因为都不注重保留城市历史记忆,不重视历史文化的传承。

  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并非与生俱来的矛盾。城市规划者、建设者们应尽快转变理念,少大拆大建,这边拆了“真文物”那边又建“假古董”。不要等忆起“乡愁”时,才发现城市里最体现特色和气质的文化遗产已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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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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