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6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义乌正式启动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凡在义乌注册的企业,2016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即日起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企业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据悉,这是市人力社保局推出的一项重要惠企政策,对于稳定我市就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有积极作用。为让更多符合条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之前,该部门以进企业告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做好新政宣传工作。
★申请条件
据了解,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6年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3%);
用人单位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企业裁员率
企业裁员率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取三者中最高的数值确定。
裁员率1=(2015年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6年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6年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
裁员率2=(2015年工伤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6年工伤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6年工伤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
裁员率3=(2015年工伤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6年工伤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企业2016年工资发放平均人数。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年度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举例来说,2016年,我市的A企业给所有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金额总额为10000元,该企业所有职工自身扣缴的失业保险是5000元,那稳岗补贴的金额就是15000×0.5=7500元。该稳岗补贴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之前,向所在镇街劳保所提出申请,并附《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2016年度职工工资发放清单(3、6、9、12等月份)、2016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汇总单等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镇街劳保所按照补贴享受条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送交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按规定进行复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最后将补贴直接拨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