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2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祝璐)近期,义乌持续掀起文明出行高潮,“礼让斑马线”更是成为一条传播最广、热度最高的交通宣传导语。去年开始,义乌交警部门还启用了斑马线上不让行的抓拍系统来提高查处率,使得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理念更深入人心。
作为礼仪之邦,车遇斑马线让行一事,也多了几分仪式感和公德心。但其实,“礼让斑马线”不仅是公众所知、所言的道德范畴,更是严肃、刚性的法律范畴!
显然,这些年来,“礼让斑马线”里的一个“礼”字,更多地被人们赋予了道德上的自律意味,而淡化了法定义务的概念。这让不少驾驶员感到在斑马线面前,机动车踩不踩刹车是一件关乎个人意愿的事情,殊不知,斑马线前减速让行不仅是一种个人素质的体现,更是作为公民的一项明确的法律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驾照考了,常识学了,法律明确了,有时候在斑马线面前,却成了“谁勇谁先过”。
要知道,斑马线所在位置是机动车与行人的交汇处,更是路权的交叉点。当其中某一方得遇放行信号时,该方便具有法定的优先通行权。但是,行人要真闯了红灯,机动车虽然具有优先通行权,但也绝无“依法碰人”的权力。交通法规的立法原则之一就是安全原则,遇到违法行人,机动车驾驶人也应当让行。何况,在现实生活中,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乱通行的现象还真不少,久而久之,让行一事儿也就多了几分“礼数”。
近年来,义乌交警部门坚持重拳打击斑马线上不让行的违法行为,先后增设了10多处监控抓拍路段,8400多人次受到了处罚,今年还将新增至少20个抓拍的段面。纵观全国,其实多地执法部门的“铁腕更铁”,这话成为逐步强化“礼让“背后的法律义务的现实举措,在崇尚道德的同时,请守好法律的底线!
当然,在严管、严惩机动车斑马线前不让行的行为的同时,也不该忘了加强对“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平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亦不可轻视纵容,严格对机动车的守法监察,也要树立好行人、非机动车的懂法守法意识,让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各安其分,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以人为本,反映的不仅是驾驶人的素质,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市民素养。这当中,有一个共识须逐步厘清:“礼让斑马线”,首先是法律义务,然后才是行为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