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杨志琴 商报记者 陈健贤)日前,义乌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因冒用他人商品条码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义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成品库内有一款化妆品外包装上贴了杭州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商品条码,涉嫌侵犯他人商品条码,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之规定,立即予以立案查处。
该企业主张某称,这款化妆品是一名外国客户定做的,客户要求在产品外包装盒上贴上商品条码,可是他又没有提供条码,只是要求任意编造或套用其他公司的商品条码,于是就挑选了杭州某公司的商品条码,用在了这款化妆品的包装上。“我一直以为包装上的条码只是商品销售代码,刷出来的是销售价格,没想到被立案查处了。”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可以说是商品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通用性,这也是商品条码区别于其他条码的特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张某正是使用了他人的商品条码而不自知,面临被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通过执法人员耐心解释,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整改,尽快向当地编码中心申请办理系统成员条码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