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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在这个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一问三不知

发布时间: 2018-11-08 14:25:1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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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义乌:在这个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一问三不知

  “听说你是纪委的,那个案子怎么样了帮我打听下?”“这个我亲戚的事,你帮我了解下说说情?”……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各种亲朋好友的请托打听在所难免,如果你碍不过面子,帮忙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那么,你的行为,将被报告和登记备案,对情节较重的,还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日前,义乌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报告登记备案暂行规定》,坚持刀刃向内,严格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恪守纪律和法律,严格执行工作规定,严守保密纪律,除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外,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应当予以拒绝,并全面、如实记录,及时报告。并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8种情形:打听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涉案人员、涉案数额、涉案情节、审查调查组人员组成、分管领导等案件审查调查情况的;要求或约请其私下会见或通过其他方式联系被审查人(被调查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违规要求向被审查人(被调查人)传递信息、通风报信的;越权对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的;为被审查人(被调查人)请托、说情、打招呼的;通过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扰阻挠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发现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有其他打听案情、过问案件或说情干预的情形的。

  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在24小时内填写《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并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涉及市管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报告表》应当于3日内由干部室逐级报至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涉嫌违纪的,经查属实后视情节轻重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职务调整等组织措施直至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

  《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报告内容要严格保密,严控知悉范围。泄露报告内容的,对相关人员依纪严肃处理。打击报复报告人员或利用报告诬陷他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对应当报告未及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纪依规给予纪律处分。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授意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此外,《规定》还明确,非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情况一并参照本办法执行。(金华市纪委监委)

  

【专题】规矩方圆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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