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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往返湖北经历 义乌一公租房户被处疫情结束后限期腾退且1年不得重新申请

发布时间: 2020-02-06 18:13:2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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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2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2月3日,承租于义乌惠民家园公租房的陈某某户因隐瞒往返湖北黄冈疫情区经历,被义乌市建设局查处。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陈某某户不遵守义乌相关疫情防治的管控措施、指令,有意隐瞒其湖北黄冈经历,未配合保障部门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义乌市防控指挥部相关命令的精神。

  对此,义乌市建设局取消了陈某某户公租房保障资格,待疫情结束后责令限期腾退,自退出公租房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陈某某及配偶各扣信用分3分,报金融办记入个人不良信息档案;相关情况报送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能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义乌市建设局及时将公租房疫源区承租户信息报送各镇街防控指挥部,同时组织房产处、物业服务公司对全市公租房小区承租户进行疫源区经历排查。

  由于陈某某籍贯为湖北省,是排查重点,但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陈某某表示未回湖北,在义乌过年。后经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反馈,发现陈某某于1月24日由湖北返回义乌,存在向保障部门及其他摸排单位隐瞒湖北经历的情况。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陈某某一家4人于1月21日晚上10点左右由义乌坐火车出发,1月22日上午8点左右到达黄冈蕲春岳父母家。1月23日下午坐K753次火车由黄冈蕲春直达义乌,并于1月24日凌晨返回义乌住所惠民家园。

  目前,义乌北苑街道对陈某某一家4人在惠民家园实施居家隔离,暂未发现有身体不良情况,其岳父母也暂未发现有其他不良情况。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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