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7月18日,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获悉,义乌市已全面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将不得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是已由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备案牌为绿色底、印有“义乌”“防盗备案号”字样。交警介绍,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易发生自燃事故,已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而且非标电动自行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易引发交通事故和火灾。
这次淘汰置换设有“平安e行”优惠券,即日起至9月底,提前参与淘汰置换的车主在回收置换点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政府200元平安e行消费券、厂家给予的100—1000元不等的新车优惠、话费优惠套餐等。
需注意,车主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小程序,点击淘汰置换政策包查询各项优惠内容。在自由选择确定个性化优惠套餐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到已审核通过的集中淘汰置换点,办理淘汰或者置换手续。如果有些老年人不会网上操作,可携带身份证、车辆直接到集中淘汰置换点由店员代办,旧车置换最低指导价是全市统一的。
目前,经市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44万余辆,义乌全域范围内设有280个回收置换点,方便群众参与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