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社区居民):坚决不允许马路、通道两侧摆摊卖菜。对于扎根于小区、村道的“马路菜市场”,尽管有需求,但要坚决取缔。因为这些摊点严重阻碍了交通,搞乱了环境,与文明城市格格不入。不过,市民对“自产自销”确实喜爱有加,无论从亲民爱民角度看,还是从城市人性化管理考虑,自产自销总有其“刚性”需求。因此给自产自销的农户一个销售区域,实施规范管理,市民方便,农户高兴,城市也显得有爱。
吴功俊、陈航等(市民监督团成员):公建市场要“公益”。我们留意到,政府投资建设了很多菜市场,在建市场之前,肯定经过规划、布局,充分考虑其辐射服务功能。但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那就是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起来的市场,在投入使用后不久就“门可罗雀”,卖菜的和买菜的都不愿进市场。究其缘由,就是公建市场的运行模式出了问题。一些公建菜市场被人出租,摊位费竞标高得惊人,更有一些菜市场的场地改作他用,开办了各类培训班、健身馆等。我们建议,有关方面要加强对公建市场运行机制的管理,突出公益性、服务性,降低摊位成本,吸引包括自产自销户在内的卖菜人进场交易,为市民提供物美价廉的菜品,提高公建市场的辐射力和美誉度,真正为居民提供便利条件。
王勇胜(肉类经营户):我曾在一个公建菜市场投了一个摊位,价格7万多元,但每天走进市场买菜的顾客屈指可数,生意难以为继,而距市场几百米处的一个钢棚菜市场内,一天到晚熙熙攘攘,因此我又花了8万多元在那里“买”了一个摊位,生意异常红火。我个人认为,人们之所以远离公建菜市场,除了停车不方便、市民不愿进入等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开始摊位费定得太高,周边又出现马路市场、钢棚市场,很多市民买菜总爱去那里,使公建市场越来越冷清。要让冷清的公建菜市场热闹起来,必须取缔马路菜市场,包括钢棚菜市场,让公建菜市场回归“公益”轨道。商报记者刘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