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一清像
龚一清(1538—1594),字仲和,号日池,义乌县松门里(今义乌市城西大水畈村)人。幼时家境贫寒,但父母还是节衣缩食,供他读书。明万历二年(1574)通过殿试,赐进士出身,步入仕途。龚一清相貌平平,身材矮小,不逾中人。一双大眼睛炯炯如炬,为人正直无城府,处处以公义论道。时浙东中进士者廖廖无几,有一浙西入仕者常以此讥笑于他。龚一清正色道:“不能以为官的人数来衡量对国家贡献的大小,若光拿俸禄不为民分忧,人数再多亦枉然,若能以社稷为重,鞠躬尽瘁,就我一人又何妨?”
龚一清为人耿直,不畏权势,秉公执法。他先后在河南、福建、江西、云南、广西等地做官,官到云南提刑按察使司副使。每到一处,他察民情、整吏治、安民生。明万历十年(1582),龚一清被擢升为河南道监察御史。时河南信阳府有一渡口艄公,为人霸道。每有客搭渡,终至河中泊船勒索重金。若有不给者,即施以拳脚棍捧打入水中。附近百姓都谈渡色变,称之为“强盗渡”。适值龚一清巡按到信阳,决心要为民除害,就扮作过往客商去搭渡暗访,取得证据后将艄公抓获归案,并公开处以极刑。观者如云,无不拍手称快。
龚一清墓志铭
明万历十一年(1583),龚一清被差巡按福建。因他使武昌、巡河南,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已名闻遐迩,致使福建的贪官污吏望而生畏,流寇、盗贼闻而逃匿。仅一年,福建的吏治就为之一新,民风也为之好转。明万历十二年(1584),在确定王守仁是否应该入祀孔庙这个问题上,龚一清因坚持入祀而得罪了权奸,从而注定了他一生都不能列于朝廷,而最终只能戎马倥偬于边陲。
明万历十八年(1590),龚一清奉命出任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参议,分守右江,即开展大规模的剿寇。经过两年的努力,平定了右江一带的盗寇之乱,被当时广西两台衙门奏称:右江多事,一日不可无龚一清。
现义乌稠江街道大水畈村还存有一幢明代建筑察院厅,系龚一清为官时的府第,已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