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成浩 正文

“自家庭院”脏乱也要被罚!义乌城西街道一企业收到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 2019-03-08 10:57:5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成浩 实习生 郑菁雯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3月8日讯(记者 龚成浩 实习生 郑菁雯 编辑 童晓)建筑材料随意堆放,绿化草丛中布满垃圾,钢棚架子搭在绿化上……近日,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的蒂娜丝公司因存在未履行卫生责任区责任等违法行为,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开出了1万元的罚单。

  这是城西街道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来,因卫生“脏乱差”对企业单位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连日来,城西街道创建办对辖区企业开展专项卫生检查,全力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在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走进蒂娜丝公司,发现企业绿化带存在严重脏乱差问题。随即上报街道,“四个平台”综合信息指挥处收到消息后,立即通知行政执法部门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该企业的绿化带周边布满垃圾,工业垃圾也未处理。周边建筑垃圾堆起一座小山,地面雨污分离设施也有多处破损,没有及时修复。”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该企业没有配备保洁人员,厂区面积较大,租户较多,因管理不到位,垃圾乱丢乱堆成了常态。

  “我们立即与企业负责人联系,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执法局城西大队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根据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有这一行为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以往发现此类现象,都是以督促整改为主,并不涉及罚款,然而往往按规指导要求整改后,最多只能维持两三天时间,很快又出现反弹。”执法局城西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对典型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是为了强化企业主主体责任意识,起到警示作用,从而使其自觉依规管理。

  针对企业环境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城西执法大队将会指导该企业在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保洁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指导该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等相关工作。

  截至记者发稿前,蒂娜丝公司正在整治中。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