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11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郝静明 记者 林晓燕)4月9日,市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对苏溪镇幸运路79号的一家饭店进行油烟检查。执法人员对照“体检表”逐项检查,发现该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内附着了较多油污,当即责令其彻底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据悉,自4月3日起,苏溪执法大队对辖区餐饮单位的油烟进行体检式监控。每家餐饮单位都有一张“体检表”,上面记录了油烟“体检”项目,包括油烟净化装置是否安装、装置是否通电、安装是否规范、是否有清洗记录等近十项内容。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照“体检表”,对每一个检查项目逐一进行“诊断”,在检查合格的项目上打“√”,对不合格的项目做特别标注。苏溪大队负责人解释:“‘体检表’把餐饮油烟防控内容做了全面、细致、有序的记录,有利于执法检查,防止发生检查漏项,还能让餐饮单位对照表格自查自纠,解决了部分餐饮单位‘知错不会改、改了还是错’的问题。”
对于未通过“体检”的餐饮单位,苏溪执法大队建立了“苏溪餐饮油烟整改”微信群,餐饮单位和执法队员可以就整改措施、整改结果进行实时交流和沟通。近日,幸运路一家衢州饭店的老板对如何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存在疑虑,就在微信群里咨询,执法人员当即解答,餐饮店老板无须再跑到执法大队,省时省力。据了解,苏溪执法大队还对未通过“体检”的单位进行专项登记,后续将根据登记表进行“除名式”复查,整改一家、除名一家,以加强有效监管。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餐饮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将面临罚款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