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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问题农药60余盒 义乌连查4起农药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 2017-12-22 09:31:05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黄贲 通讯员 丁美琴

  近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在国际商贸城连续查处4起农药违法案件,目前已对相关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2万元,没收问题农药60余盒。

  据了解,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农药的商户集中在四区日用百货类,主要销售蟑螂药、杀虫剂、蚊香等产品,约有六七十家。由于市场经营户面向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进货客商,如果销售的农药产品存在问题,不仅涉及面广、危害性大,还影响恶劣。

  为净化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国际商贸城形象和声誉,近期,福田大队在国际商贸城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3起经营假农药案件、1起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件。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户缺乏相关鉴别知识,不知道自己销售的农药是否存在问题。执法人员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教授经营户简单的鉴别方式,告诉经营户登录该网输入农药产品外包装上的农药登记证号后,该网会显示产品相关信息,若信息和包装上的完全一致,则可以初步断定该款农药是正规产品。

  据悉,涉案的4名经营户当场看到自己销售的农药与中国农药信息网显示信息不一样,其中2名经营户销售农药冒用登记证号、1名经营户销售农药登记证号不存在、1名经营户销售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和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这两种情形均认定为假农药,违者由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农药经营者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违者由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福田大队还将继续在国际商贸城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督察经营者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责任,规范进货渠道,建立购销台账,依法依规查处销售问题农药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有人销售问题农药,请及时拨打电话89969000进行举报,核实违法行为的,将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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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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